根据国家文物局关于公布《文物博物馆单位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办法(试行)》的决定和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清远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的相关文件,现将第三批连州市文物保护单位文物博物馆单位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示如下(见附件)。
公示期七天(2021年5月21日-2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连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反映。
附件:第三批连州市文物保护单位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信息汇总表.xls
联系电话:6318566 联系人:李世荣
联系地址:连州市番禺路128号潭电大楼7楼
连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1年5月21日